十公司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时间:2014-01-2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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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集团纪委关于转发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1月14日,十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结合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认真传达学习了规定及规定的相关解释。
《规定》中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还要求把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对照检查的一项内容,同时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
十公司七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要求严格遵守本规定且有办理婚丧事宜情况的领导必须按规定签字填报《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记者: 林旭 陈康文 责任编辑:赵春燕】